本來寫第一篇是為了安慰鼓勵自己,可是經過了幾天不好的餘味還是消散不去;不僅如此,我擔心,也有點害怕明天辦公室裡會有劍拔弩張的氣氛。
是我是個太好的演員了嗎?還是對方的演技〈或臉皮厚的程度〉才真正是出神入化?我自覺已經盡量表達對某些事情的不滿,雖然基於中國傳統美德,我就是無法正面與長輩起衝突,也不願在言語上有失禮之處,但是幾次想據理力爭時我都可以感覺到臉頰的溫度升高到要冒火的地步,相信對方沒有理由看不到。如果白目辦事的能力有他「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大法十分之一的功力就好了。
我承認,這一年來因為抱著隨時想離開的心態我都是得過且過,生氣的時候在msn上敲幾下,在吃飯的時候毒舌兩句,事情還是盡量做的好好的。身為program裡最資深的一個,我看著它從以前快樂融洽逐步走到今天的士氣低落,不是不感慨的。也因為在這兒待了這麼久,我總有份脫不下的責任感,即使同意改變的最好方法也許是放手讓事情糟一次,我還是做不到。
我想這也是中國人和美國人的另一個差別吧!就像以前有人把車子停在我們的停車位上,管理員給的唯一建議就是叫拖吊車,但對從小教育著要敦親睦鄰的我們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為了停車位就要冒著得罪住在隔壁的人嗎?別說害怕被報復,就是以後見了面也會不好意思,更何況敵明我暗。還是美國人的鐵面無私也伴隨著冷靜理智,明知造成他人不便仍能微笑點頭說早安?若真如此我的疑問也得以解答。
其實我真的想說的是,可是這對既不想逆來順受又尚未體會「皮笑肉不笑」大法的年輕ABC不太公平。不只是滿嘴理想一天到晚開小差的白目,或是什麼都不做還引以為傲的假仙,還有不出聲的我。雖然站在同一陣線,上戰場的都是他,即使我主張打和平牌,不可否認見到出現衝突時我其實是暗自竊喜的;希望再渺茫,至少白目應該知道他的行為處事並不令人心悅誠服。但是這樣做的我是自私的吧!只躲在火線後的我是有心機的吧!以敬老當作藉口的我真的是因為知道抗議無用而粉飾太平,還是因為害怕影響推薦信才保持沉默?
我知道自己已經不是天真而充滿熱情的無邪少女了。友情,親情可能都靠不住,更何況是利益為優先的職場?但是我也不會為了一己之私而不擇手段;我沒有成就梟雄,六親不認的氣魄。我無法否認自己想全身而退的心,又不願意背負卑鄙的名,最好的方法也許是試著溫和地表達與ABC相同的立場。但是這種事,真的有所謂「最好的辦法」嗎?
February 26, 2009
「在」v.s.「再」
在網路上看到一篇討論「的得地」的文章,有謠言說中文不再講究「的得地」的分別,也就是說,以後「春天的花開得如晚霞般地燦爛」也可以寫成「春天地花開的如晚霞般得燦爛」,或「春天得花開地如晚霞般的燦爛」了嗎?
以過去十年間中文沒落的程度,其實就算這件事真的發生了我也不該太驚訝,畢竟如果有人願意完整地打出「的」、「得」、或「地」,而非以注音文「ㄉ」代替,已經稱得上有網路禮儀了。聽說這都是電腦和網路帶來的副作用,因為21世紀的不可抗拒的潮流,打字幾乎全面取代手寫文字。不管是e-mail,寫報告,聊天,部落格,筆劃順序不再重要,只要注音能拼出來,不用再擔心「贏」的下面到底是月凡貝還是凡貝月,也無須再背頌「橫戌戍點戊中空」這種古時候的話。我很好奇,現在學生國文考試的時候注音應該是一級棒吧!參加國語文競賽字音字形比賽的選手實力也都變堅強的話,其實也算正向演化。不過我又想到,小時候聽人感慨說六年級的我們這一代雙手的靈敏度比上一代差很多,因為有了自動削鉛筆機,不再需要用小刀削鉛筆,後來又有了自動鉛筆和電動削鉛筆機,連用轉把手都免了。以此類推,七年級以後的會不會因為連字都不用手寫而更加退化呢?還是因為打字和打電動反而促進十指靈活,結果只剩夾在中間的我們成為最笨拙的一代?
﹝這篇文章還沒寫完就在Yahoo奇摩看到有學生因為只看過媽媽切好的芭樂而不知芭樂有籽,另一個女孩子連吃乾麵也不懂自己拌,身為六年級的我可以安心了。﹞
我想說的是,高中的時候,當我就「的」還是「得」的問題請教國文老師,而親愛的國文老師回答,「現在不用分得那麼清楚了。」的那瞬間,我的確錯愕地愣住了半秒。我必須承認有一半原因是基於小報告打不成﹝身為小老師,當然要善盡職責提醒老師同學們常犯的錯誤﹞,但另一半則絕對是對人們不再講究中文的失望。
當然我並不是對老師失望;身為理組班的導師,老師在對國學的熱愛和對我們的關心之間拿捏平穩;他一面用相關的奇聞異誌來增加學生對國文的興趣,一面冷靜地分析花時間在背文章上還不如多算幾題數學對聯考的幫助比較大;聊齋看得不耐煩,金庸倪匡也是好的。老師不期望我們下筆如行雲流水,但是不輕易打超過八十分的嚴格標準讓我每次發回作文時都萬分期待。對身在理組卻只想沉浸在「與元微之書」流淚的我來說,國文課是我在被數學物理化學夾殺下的小小喘息縫隙。
只是這種漠然給了我個不大不小的打擊,尤其是看到大家對英文中的adverb和adjective注重的程度,更感覺悲哀。
離開高中已經好久好久,到了異鄉更只能把精力都放在我曾經痛恨的英文上,直到我發現了youtube,直到我開始在網路上看中文的討論與文章,我那黯淡已久的機車神經又再次被狠狠撥動!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居然分不清「在」和「再」呢?有異於「的得地」的主要分別在於詞性的不同,「在」和「再」根本就有不同的意義啊!而且還是最基本,再日常生活不過的用法。唸到像「下次聚會在去吧!」或是「自由自再的飛舞」這種句子真讓我有怒吼的衝動。我知道,是因為注音輸入法又懶得換字嘛!根本就不是藉口好嗎!錯字在所難免,但是長期看慣了以後真的會混淆,我們的教育難道還能更糟糕嗎?
寫完以後發現這篇文章一點也沒有建設性,完全只是在碎碎唸而已...
以過去十年間中文沒落的程度,其實就算這件事真的發生了我也不該太驚訝,畢竟如果有人願意完整地打出「的」、「得」、或「地」,而非以注音文「ㄉ」代替,已經稱得上有網路禮儀了。聽說這都是電腦和網路帶來的副作用,因為21世紀的不可抗拒的潮流,打字幾乎全面取代手寫文字。不管是e-mail,寫報告,聊天,部落格,筆劃順序不再重要,只要注音能拼出來,不用再擔心「贏」的下面到底是月凡貝還是凡貝月,也無須再背頌「橫戌戍點戊中空」這種古時候的話。我很好奇,現在學生國文考試的時候注音應該是一級棒吧!參加國語文競賽字音字形比賽的選手實力也都變堅強的話,其實也算正向演化。不過我又想到,小時候聽人感慨說六年級的我們這一代雙手的靈敏度比上一代差很多,因為有了自動削鉛筆機,不再需要用小刀削鉛筆,後來又有了自動鉛筆和電動削鉛筆機,連用轉把手都免了。以此類推,七年級以後的會不會因為連字都不用手寫而更加退化呢?還是因為打字和打電動反而促進十指靈活,結果只剩夾在中間的我們成為最笨拙的一代?
﹝這篇文章還沒寫完就在Yahoo奇摩看到有學生因為只看過媽媽切好的芭樂而不知芭樂有籽,另一個女孩子連吃乾麵也不懂自己拌,身為六年級的我可以安心了。﹞
我想說的是,高中的時候,當我就「的」還是「得」的問題請教國文老師,而親愛的國文老師回答,「現在不用分得那麼清楚了。」的那瞬間,我的確錯愕地愣住了半秒。我必須承認有一半原因是基於小報告打不成﹝身為小老師,當然要善盡職責提醒老師同學們常犯的錯誤﹞,但另一半則絕對是對人們不再講究中文的失望。
當然我並不是對老師失望;身為理組班的導師,老師在對國學的熱愛和對我們的關心之間拿捏平穩;他一面用相關的奇聞異誌來增加學生對國文的興趣,一面冷靜地分析花時間在背文章上還不如多算幾題數學對聯考的幫助比較大;聊齋看得不耐煩,金庸倪匡也是好的。老師不期望我們下筆如行雲流水,但是不輕易打超過八十分的嚴格標準讓我每次發回作文時都萬分期待。對身在理組卻只想沉浸在「與元微之書」流淚的我來說,國文課是我在被數學物理化學夾殺下的小小喘息縫隙。
只是這種漠然給了我個不大不小的打擊,尤其是看到大家對英文中的adverb和adjective注重的程度,更感覺悲哀。
離開高中已經好久好久,到了異鄉更只能把精力都放在我曾經痛恨的英文上,直到我發現了youtube,直到我開始在網路上看中文的討論與文章,我那黯淡已久的機車神經又再次被狠狠撥動!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居然分不清「在」和「再」呢?有異於「的得地」的主要分別在於詞性的不同,「在」和「再」根本就有不同的意義啊!而且還是最基本,再日常生活不過的用法。唸到像「下次聚會在去吧!」或是「自由自再的飛舞」這種句子真讓我有怒吼的衝動。我知道,是因為注音輸入法又懶得換字嘛!根本就不是藉口好嗎!錯字在所難免,但是長期看慣了以後真的會混淆,我們的教育難道還能更糟糕嗎?
寫完以後發現這篇文章一點也沒有建設性,完全只是在碎碎唸而已...
February 25, 2009
當一天的和尚,撞一天的鐘
Today, I was threatened, insulted, and challenged.
我知道,太過在意別人的看法可能代表對自己缺乏信心,愛對號入座就是自尋煩惱,為了這些事而影響心情更是無聊,但是生活中總有些樂觀也壓不下去的疙瘩,不時在伸手抓不到癢的地方偷偷刮我幾下,在轉不過身的角落推我兩把。幸好覓得良方,更妙的是剛好對症下藥。不過太陽才露了臉,烏雲又前推後擠地湧上來。不過這次我不擔心了,不管烏雲再厚再多,太陽總是在那裡的。只要效法諸葛孔明借來東風,吹散了滿天陰霾,何愁光明不現?至於日光會不會太炙太烈,也得待我試過方知。
我知道,太過在意別人的看法可能代表對自己缺乏信心,愛對號入座就是自尋煩惱,為了這些事而影響心情更是無聊,但是生活中總有些樂觀也壓不下去的疙瘩,不時在伸手抓不到癢的地方偷偷刮我幾下,在轉不過身的角落推我兩把。幸好覓得良方,更妙的是剛好對症下藥。不過太陽才露了臉,烏雲又前推後擠地湧上來。不過這次我不擔心了,不管烏雲再厚再多,太陽總是在那裡的。只要效法諸葛孔明借來東風,吹散了滿天陰霾,何愁光明不現?至於日光會不會太炙太烈,也得待我試過方知。
February 22, 2009
Hancock (全民超人)
其實我不太喜歡Will Smith,因為他老是嘟著嘴唇,給我一種不知想裝可愛還是裝叛逆的感覺。但是他的電影又商業的讓我忍不住要看,不管是科幻溫馨動作或愛情,總之不會難為觀眾。
沒錯,英雄難免是孤獨的,不過在這部又短又簡單的電影裡的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有一顆善良的心;好人都是可愛的,壞人都很笨;或者導演想說這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很容易操控?劇情很芭樂,結局有點俗氣,卻是我喜歡的幸福快樂ending。
電影裡的小男孩讓我想到偷書賊裡的小女孩。"This is my favorite one, and I want you to have it."
沒錯,英雄難免是孤獨的,不過在這部又短又簡單的電影裡的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有一顆善良的心;好人都是可愛的,壞人都很笨;或者導演想說這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很容易操控?劇情很芭樂,結局有點俗氣,卻是我喜歡的幸福快樂ending。
電影裡的小男孩讓我想到偷書賊裡的小女孩。"This is my favorite one, and I want you to have it."
February 21, 2009
小虎好久不見

和十二年沒見的同學終於見了面,那一剎那似乎沒有想像中的激動,可是也沒有想像中可能出現的陌生與隔閡。沒有客套,沒有試探,沒有說「這些年過得好嗎?」連彼此的工作情況都沒怎麼問。我們到底都聊了些什麼?好像並沒有特別地懷舊,也沒有想要填滿過去十二年的空白,只是自然而然地說起平常的事;聽說加拿大的飲茶比美國的好吃啦、天氣這麼冷妳確定要穿短裙嗎、拜託郭富城超厲害的好不好,等等日常到我幾乎回想不起來的話題。好像只是放了一個很長的暑假,開學第一天又見面的時候;我們好像又變成了高中女生,吱吱喳喳地聊著任何跳進腦海的話題。我們的對話是如此的流暢自然,讓我一度產生了混亂的感覺。
所以我暫停了一下,退後一步聽著妳們的對話,忽然明白了我混亂的原因─是那種久違了的熟悉感,口音、口氣、還有用語。在紐約的這些年,我儘管努力保持與台灣的聯繫,卻無力於過去十年快速的轉變;這江湖,已經不是我的江湖了!不管是電視節目、翻譯文字、新晉作家、網路上的文章,我眼看著自己和家鄉一步步脫節,卻不知道到底在哪一步踏錯了節拍。直到我又再見到妳們,才發現我並不曾走錯了路,只是一直停在原地,而且並不孤單;原來不只文化和歷史觀點,連語氣也有我們那一代獨特而無可取代的的相同記憶。後來話題才逐漸轉到其他同學的現況,我一面驚訝於自己居然馬上能想起某些人的名字和臉孔,一面驚訝於自己對某些記憶的空白;原來我自以為不會忘記的早就雲淡風清,原來我以為在生命中完全沒有重量的竟深藏腦海。少年時期以來我自認強烈的自我主義其實這麼脆弱。不論當初,舊日時光緬懷起來總是美好的。
現在想想,高中時我們其實各自有不同的朋友,專屬於我們三人的小圈圈是在畢業典禮後那次KTV之夜才建立的嗎?還是同時身為異鄉遊子的心情更拉近了我們的距離?我其實很清楚,唱著「永遠」時我流的眼淚不真的是為了MV裡演唱會的激動,而是別的什麼。
我的第一次高中同學會,很輕鬆,很平常,我知道我們都長大了,我們說再見的時候的擁抱比見面時用力得多,我知道,我們短短的二天相聚留給我的比過去十二年的分離都長的多。
February 20, 2009
廚房─吉本芭娜娜
看完模仿犯以後,心裡還一直想著受害家屬的心情。即使是拋開了壞人加害而死亡的原因,單純的只是身邊親密的人離開了,留下來的人也會背負沉重的心情。要調適這心情來繼續生活下去,每個人處理的方式、需要的時間都不一樣。說到寫死亡的作者,很容易讓我想起吉本芭娜娜。想到吉本,又不得不想到豬排飯,我想讀完這本書很少人會沒有衝動想馬上來一客吧!於是從書架上找出這本書重新讀了一遍。和第一次興奮拿到書就馬上看完全本不同,並沒有很快地唸過去,而是放在手邊趁電腦開機或上廁所的空檔短短地每次讀一小段。
好像是愛情故事,但對我來說,重要的是如何從失去的打擊中走出來,繼續自己的生活。
不管親密的人離開的原因,是令人髮指的犯罪,是無可必免的命運,甚至是無妄之災的意外,吉本寫的不是死亡本身,雖然她的每個故事裡都有人死去,而是活著的人如何面對身旁的人死亡的事實。主角的身邊當然還有其他人,但是在面對不幸的過程裡都好像是一個人在生活著。許多的想法,正面的像是想走出陰霾的決心,負面的像是倖存者的罪惡感,都只能對自己說。做出本來不會做的行為,不在意別人眼光的原因其實是心裡不再有體貼的餘裕;一面把時間填得滿滿想讓自己分心,一面又無法自制地重覆舔噬傷口的苦澀,用割心刺骨的痛確認對過去的記憶。
但是大部份的人都是都想走出來吧!雖然不知道會是哪一天,但不知不覺中總有某個時候又會微笑了,舌頭又可以嚐到味道了等等如同徵兆一般的微妙轉變,連自己也無法確實說明。也許一開始不相信這麼大的傷痛也會有癒合的一天,或是對兇手的仇恨會有減少的時候,隨著時間的過去,竟然發現感覺慢慢變淡,印象也逐漸模糊。幾乎像是rite of passage一樣的儀式,通過的那一刻,雖然肉體看上去沒有什麼不同,但是自己知道有什麼已經不一樣了。可以告訴自己,不再讓因為這件事而產生的情緒主宰自己的生活,不再需要勉強才能把心思轉移,而且在這同時,也可以不用刻意迴避,也就是說,這件事已經成為自己記憶的一部分;不管是好是壞,都能接受現在的自己正是由過去一點一滴的記憶所組成。然後可以沒有愧疚地大聲說出我要繼續往前走了。
廚房裡的主角都是以上勇敢又幸運的人。月影的故事說得更清楚;揮別逝去的情人,脫下水手裝制服,明白世界並不會就停在那裡,活著的人還有自己的路要走。但是我想一定也有人會因此感到愧疚或不甘心而反過來用不斷撕開傷疤的方式提醒自己那件不幸的事。其實不只是死亡,任何的失去都會造成一樣的情況。失戀,失敗,因為不想再受傷所以抱住過去不放;因為缺乏勇氣就用難過當做逃避的藉口,因為不想重新開始而寧願把沉迷在不幸中當成生活重心。因為工作的關係有時會碰到這樣的人,真的是自己用力把頭埋進深深的怨憤的泥塘裡,但即使是這樣的人我仍然相信他們其實還是想解脫的吧!雖然看起來好像拚命地把泥巴濺在路過的人身上,但多少也減少了心理的負擔。我思考著這本書能不能有療傷的作用,故事還沒開始就有人死掉,過程也飄著淡淡哀愁的廚房畢竟有個明朗的結局。
好像是愛情故事,但對我來說,重要的是如何從失去的打擊中走出來,繼續自己的生活。
不管親密的人離開的原因,是令人髮指的犯罪,是無可必免的命運,甚至是無妄之災的意外,吉本寫的不是死亡本身,雖然她的每個故事裡都有人死去,而是活著的人如何面對身旁的人死亡的事實。主角的身邊當然還有其他人,但是在面對不幸的過程裡都好像是一個人在生活著。許多的想法,正面的像是想走出陰霾的決心,負面的像是倖存者的罪惡感,都只能對自己說。做出本來不會做的行為,不在意別人眼光的原因其實是心裡不再有體貼的餘裕;一面把時間填得滿滿想讓自己分心,一面又無法自制地重覆舔噬傷口的苦澀,用割心刺骨的痛確認對過去的記憶。
但是大部份的人都是都想走出來吧!雖然不知道會是哪一天,但不知不覺中總有某個時候又會微笑了,舌頭又可以嚐到味道了等等如同徵兆一般的微妙轉變,連自己也無法確實說明。也許一開始不相信這麼大的傷痛也會有癒合的一天,或是對兇手的仇恨會有減少的時候,隨著時間的過去,竟然發現感覺慢慢變淡,印象也逐漸模糊。幾乎像是rite of passage一樣的儀式,通過的那一刻,雖然肉體看上去沒有什麼不同,但是自己知道有什麼已經不一樣了。可以告訴自己,不再讓因為這件事而產生的情緒主宰自己的生活,不再需要勉強才能把心思轉移,而且在這同時,也可以不用刻意迴避,也就是說,這件事已經成為自己記憶的一部分;不管是好是壞,都能接受現在的自己正是由過去一點一滴的記憶所組成。然後可以沒有愧疚地大聲說出我要繼續往前走了。
廚房裡的主角都是以上勇敢又幸運的人。月影的故事說得更清楚;揮別逝去的情人,脫下水手裝制服,明白世界並不會就停在那裡,活著的人還有自己的路要走。但是我想一定也有人會因此感到愧疚或不甘心而反過來用不斷撕開傷疤的方式提醒自己那件不幸的事。其實不只是死亡,任何的失去都會造成一樣的情況。失戀,失敗,因為不想再受傷所以抱住過去不放;因為缺乏勇氣就用難過當做逃避的藉口,因為不想重新開始而寧願把沉迷在不幸中當成生活重心。因為工作的關係有時會碰到這樣的人,真的是自己用力把頭埋進深深的怨憤的泥塘裡,但即使是這樣的人我仍然相信他們其實還是想解脫的吧!雖然看起來好像拚命地把泥巴濺在路過的人身上,但多少也減少了心理的負擔。我思考著這本書能不能有療傷的作用,故事還沒開始就有人死掉,過程也飄著淡淡哀愁的廚房畢竟有個明朗的結局。
February 12, 2009
鹽酥雞之台美大不同
看到網路上有人分享各種台灣小吃的照片,驚愕地發現現在台灣的鹽酥雞居然有用桶裝的,就像KFC的全家桶一樣的大紙桶,裡面滿滿是鹽酥雞攤的各種好料─雞塊、豬血糕、魷魚等等。在紐約我看到有紙袋裝,附竹籤,號稱是鹽酥雞的東西就已經感動得不行了。其實這裡舉凡美式、墨西哥、日式、義大利等餐廳都不約而同在賣炸花枝,超市裡也買得到豬血糕和甜不辣和花枝丸,為什麼Quickly寧願提供小火鍋也不願意加賣豬血糕?也許我多去幾次和老板混得熟一點後可以來建議一下。
至於為什麼光靠雞塊不行?事實上,我想再加上台灣三寶的雞排(台灣有三寶,珍奶雞排吃到飽)也沒辦法,為什麼台灣的KFC會比美國的好吃?因為雞啊!光是雞就不一樣!「我們台灣的雞啊─」
以前在台灣和媽媽到傳統市場買菜,在賣雞的攤子前說要一隻大一點或小一點的雞,老板就會從下面擠滿了雞的籠子裡抓出一隻活蹦亂跳,撲著翅膀咯咯叫的雞。老板俐落地在雞頸上劃一刀,放出雞血後就把整隻雞丟進一個半人高的大桶子裡。桶子馬上開始轟隆轟隆地旋轉起來,等到桶子停下來,老板再從桶子裡拿出的雞已經是光溜溜和超級市場裡一樣的雞了。小時候我一度無法聯想書上的「農場動物」和桌上的「三杯雞」竟然是同一種東西,於是每次都目不轉睛地盯著整個處理的過程。再加上活魚攤的實錄(更血腥,肚子都被掏空的魚還是會在塑膠袋裡扭來扭去),實在不能說是一趟祥和的旅程,但對於我來說這都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就像洗澡前要先去漆黑的後走廊旋開瓦斯開關一樣,雖然恐怖,但是必須。
不排除是我當初完全不流露惻隱之心的懲罰,以致於來了這裡要接受美國雞肉的折磨。美國的超市雞肉吃起來肉質鬆散,水水的,又有雞腥味(我來美國以前完全沒聽過這個名詞)。吃著吃著忍不住開始懷疑所謂雞腥味根本就是激素的味道。難怪美式的雞肉料理都以重味為主,所謂雞湯(chicken broth)裡面根本沒有雞。其實紐約這裡也買得到活雞,不過是中南美洲人賣的,要城市裡的美國人目睹這種過程大概不昏倒也要皺起眉頭。和台灣一樣,跟他說要一隻大一點或小一點的就幫你抓一隻來殺,不過一整個房間的雞都安靜的擠在籠子裡待宰,被抓到的也完全無力反抗,而且如果沒有特別交待的話,amigo不但會幫雞拔毛還會自動把皮剝掉。這種雞比起美國超市裡賣的冷藏雞已經算是美味了,不過還是和台灣土雞沒得比。要煮雞湯這種少調味的料理時我會半逼迫媽媽去買只有某家中國超市才有進口的台灣土雞 ─ 當然是冷凍的。美國雞難道不覺得丟臉嗎?台灣的冷凍雞都比美國的活雞好吃耶!
沒想到懷念學生時代的小吃竟然會寫成好像家庭主婦日誌一樣的內容,其實我只是半自虐地拚命找網路上別人分享的食記來看,越看就越想吃,越想吃就越要看。話說台灣的食客們都好專業啊,食記寫得圖文並茂讓人流口水。只是不時會跳出像「分食」、「完食」、「覓食」這類字眼,讓我恍惚中一直有在看動物大觀的錯覺。
好想回台灣...
至於為什麼光靠雞塊不行?事實上,我想再加上台灣三寶的雞排(台灣有三寶,珍奶雞排吃到飽)也沒辦法,為什麼台灣的KFC會比美國的好吃?因為雞啊!光是雞就不一樣!「我們台灣的雞啊─」
以前在台灣和媽媽到傳統市場買菜,在賣雞的攤子前說要一隻大一點或小一點的雞,老板就會從下面擠滿了雞的籠子裡抓出一隻活蹦亂跳,撲著翅膀咯咯叫的雞。老板俐落地在雞頸上劃一刀,放出雞血後就把整隻雞丟進一個半人高的大桶子裡。桶子馬上開始轟隆轟隆地旋轉起來,等到桶子停下來,老板再從桶子裡拿出的雞已經是光溜溜和超級市場裡一樣的雞了。小時候我一度無法聯想書上的「農場動物」和桌上的「三杯雞」竟然是同一種東西,於是每次都目不轉睛地盯著整個處理的過程。再加上活魚攤的實錄(更血腥,肚子都被掏空的魚還是會在塑膠袋裡扭來扭去),實在不能說是一趟祥和的旅程,但對於我來說這都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就像洗澡前要先去漆黑的後走廊旋開瓦斯開關一樣,雖然恐怖,但是必須。
不排除是我當初完全不流露惻隱之心的懲罰,以致於來了這裡要接受美國雞肉的折磨。美國的超市雞肉吃起來肉質鬆散,水水的,又有雞腥味(我來美國以前完全沒聽過這個名詞)。吃著吃著忍不住開始懷疑所謂雞腥味根本就是激素的味道。難怪美式的雞肉料理都以重味為主,所謂雞湯(chicken broth)裡面根本沒有雞。其實紐約這裡也買得到活雞,不過是中南美洲人賣的,要城市裡的美國人目睹這種過程大概不昏倒也要皺起眉頭。和台灣一樣,跟他說要一隻大一點或小一點的就幫你抓一隻來殺,不過一整個房間的雞都安靜的擠在籠子裡待宰,被抓到的也完全無力反抗,而且如果沒有特別交待的話,amigo不但會幫雞拔毛還會自動把皮剝掉。這種雞比起美國超市裡賣的冷藏雞已經算是美味了,不過還是和台灣土雞沒得比。要煮雞湯這種少調味的料理時我會半逼迫媽媽去買只有某家中國超市才有進口的台灣土雞 ─ 當然是冷凍的。美國雞難道不覺得丟臉嗎?台灣的冷凍雞都比美國的活雞好吃耶!
沒想到懷念學生時代的小吃竟然會寫成好像家庭主婦日誌一樣的內容,其實我只是半自虐地拚命找網路上別人分享的食記來看,越看就越想吃,越想吃就越要看。話說台灣的食客們都好專業啊,食記寫得圖文並茂讓人流口水。只是不時會跳出像「分食」、「完食」、「覓食」這類字眼,讓我恍惚中一直有在看動物大觀的錯覺。
好想回台灣...
February 11, 2009
郭富城和白銀帝國
第一張海報總是讓我想到台北101,雖然海報的背景應該是古玉不是銅錢啦!第二張海報很有中國味,不是為了到國外參展我想也不會設計出水墨主題的海報吧!不過我覺得郭阿王非常有氣勢。
當初一傳出要拍這部片,我就把原著「白銀谷」找出來讀了一遍,沒想到轉眼間就過了兩年,當初在網路上唰唰唰看過去的故事細節我都忘的差不多了,最記得的是後面老爺留下來解決危機的辦法,實在是太大氣了,難怪馬總統堅決消費券不能發現金。(聽起來很莫名其妙嗎?所以要記得去看電影,看了電影就會恍然大悟的─) 電影殺青後的兩年間沒聲沒息,一度讓人擔心郭台銘先生的雄心壯志會不會都轉為新婚的旖旎風光了。還好聽到了影片入選柏林影展的「特別展映單元」,又聽說台灣會在2009年7月25日上映。雖然影片很令人期待,但是全程原聲上陣,沒有配音,說實話阿王的國語讓我有點小擔心...
圖片來自Aaronation 國度討論區
February 10, 2009
分手和雞翅膀
在天涯看到了一個男生抱怨自己被雞翅膀破壞了的戀情。
和女生約會,他幫女生點了二隻翅膀,自己要了一杯可樂,約會結束後女生來電告知分手,男生覺得這女生太小氣。網友們紛紛踴躍發言;有人一針見血地說一定是第一次約會而且男生一定是自作主張;有人說兄弟你怎麼會點一對翅膀呢?沒聽過勞燕分飛嗎?要點也只能點一隻;有人說可樂和翅膀本是一對,硬把它們拆散了不會有好結果的。男生很委屈地回應自己是節省了點,但薪資真的不高。又有人說男生太沒風度了活該交不到女友;男生回答是媽媽教他這樣才能分辨女生是否具備成就賢妻良母的慧根。有女生發言說既然如此不如來兩杯可樂或兩個冰淇淋還浪漫點。最後男生負氣地說分就分吧!我也沒有很喜歡她;之後便失去了蹤影。
但討論並未就此結束;見多識廣的網友們紛紛分享起敗在漢堡炸雞手上的戀愛故事。例如一個女生說看了這個故事恍然大悟,自己當年認識的男生原來是有意以結婚為前提來交往,才會只點一包小薯而且自己吃了精光,後悔當初自己不識對方用心良苦竟伸手拿了一根薯條!另有一位女生則提到已分手的前男友很喜歡麥當勞;一直都是女生請客,直到某天女生忘了帶錢,男生不得已付了賬,選了最便宜的小漢堡給女友,自己吃個大的;女生說六年後的今天想到這件事都還想殺了對方。
雖然我一面看下來一面忍不住哈哈大笑,但此貼最大的笑點絕非其中幽默諷刺的網友回應,而是我在看到一半時發現開貼的男生居然是認─真─滴─
我想一定只是個人差異吧(希望如此)!畢竟從回文看上去大部份的人,不論是男是女,都相信責任並不屬於雞翅膀。不過相對地,一定也會有人認為肉給女生吃,自己只喝飲料已經是風度的表現了吧!這個世界不管如何演變,這種正反兩面的辯論總是會像臭豆腐到底好不好吃一樣永遠無法達成共識。
在大家分享的速食店愛情故事中我最喜歡的是,某個男生在麥當勞點了一桌想向女生表白,女生拒絕了,就在尷尬的氣氛下女生看著手上的食物說:「那我還能繼續吃嘛?」據說不但男生笑了,連旁桌的人都笑了,真是解決送/收好人卡的妙方。
和女生約會,他幫女生點了二隻翅膀,自己要了一杯可樂,約會結束後女生來電告知分手,男生覺得這女生太小氣。網友們紛紛踴躍發言;有人一針見血地說一定是第一次約會而且男生一定是自作主張;有人說兄弟你怎麼會點一對翅膀呢?沒聽過勞燕分飛嗎?要點也只能點一隻;有人說可樂和翅膀本是一對,硬把它們拆散了不會有好結果的。男生很委屈地回應自己是節省了點,但薪資真的不高。又有人說男生太沒風度了活該交不到女友;男生回答是媽媽教他這樣才能分辨女生是否具備成就賢妻良母的慧根。有女生發言說既然如此不如來兩杯可樂或兩個冰淇淋還浪漫點。最後男生負氣地說分就分吧!我也沒有很喜歡她;之後便失去了蹤影。
但討論並未就此結束;見多識廣的網友們紛紛分享起敗在漢堡炸雞手上的戀愛故事。例如一個女生說看了這個故事恍然大悟,自己當年認識的男生原來是有意以結婚為前提來交往,才會只點一包小薯而且自己吃了精光,後悔當初自己不識對方用心良苦竟伸手拿了一根薯條!另有一位女生則提到已分手的前男友很喜歡麥當勞;一直都是女生請客,直到某天女生忘了帶錢,男生不得已付了賬,選了最便宜的小漢堡給女友,自己吃個大的;女生說六年後的今天想到這件事都還想殺了對方。
雖然我一面看下來一面忍不住哈哈大笑,但此貼最大的笑點絕非其中幽默諷刺的網友回應,而是我在看到一半時發現開貼的男生居然是認─真─滴─
我想一定只是個人差異吧(希望如此)!畢竟從回文看上去大部份的人,不論是男是女,都相信責任並不屬於雞翅膀。不過相對地,一定也會有人認為肉給女生吃,自己只喝飲料已經是風度的表現了吧!這個世界不管如何演變,這種正反兩面的辯論總是會像臭豆腐到底好不好吃一樣永遠無法達成共識。
在大家分享的速食店愛情故事中我最喜歡的是,某個男生在麥當勞點了一桌想向女生表白,女生拒絕了,就在尷尬的氣氛下女生看著手上的食物說:「那我還能繼續吃嘛?」據說不但男生笑了,連旁桌的人都笑了,真是解決送/收好人卡的妙方。
夢回台灣
昨天晚上我又回到了台灣。
離開台灣超過十二年了,也許是為了彌補無法回去的遺憾,我一直會做回台灣的夢。大部份的夢都很真實,場景通常是以前新店的家。不管夢中的劇情是小學的我參加夏令營、大學的我考試遲到、或是現在的我和同事開會,即使前一個場景還在野外,在紐約,一出了門或轉了個彎我就又回到的從前的家。奇怪的是那些從來沒去過我家,甚至沒去過台灣的我的同學和同事們,都一派輕鬆地在我家裡走來走去。夢中的我清楚地知道這是新店的家,雖然家裡的擺設有時候時空會錯亂;小學畢業前就淘汰的鞋櫃上方掛著高中時才買的鐘,新的置物櫃上擺的是舊的電視;但在那同時我也理所當然地認為外婆房間就是教室,媽媽房間就是辦公室,客廳變成了夏令營的大通舖。
我也會夢到在家附近的街道上走。好像是高中放學的路上,又好像是現在的我忽然間回了台灣;我從以前上學下車的車站往家的方向走,經過常去的金石堂,卻發現它變成了一家KTV。錯愕之餘想起巷子口的鹽酥雞攤,彷彿可以聞到香味地我慢慢前進,沿途張望著那些不再確定是否仍存在的道路和風景。遠遠地我見到了那熟悉的攤子,阿姨正把籃子遞給攤前的客人。我加快了腳步,眼前出現的是滿滿一攤的食物,我伸出手去拿夾子,迫不及待想重溫許久未嚐的美味,幾乎是我想到哪一樣,鹽酥雞、魷魚、豬血糕、甜不辣,那樣東西就會開始減少,等我的手碰到夾子的那一刻,攤子上已經什麼都不剩了。我抬起頭來看著阿姨,阿姨面無表情的臉又似乎隱隱透著歉意。我忽然間想起,其實這個攤子在我高中一年級的暑假結束就收掉了。
接下來的情節都大同小異,總是我走著走著看到了以前常常去的麵包店或小吃店或另一攤鹽酥雞,明明是生意興隆,我走進去後還四處逛了一圈,一旦決定了要買什麼,那樣東西總在我伸手出去後消失,或是拿到手才發現不是我要的。一個又一個回到台灣的夜晚,我始終沒有吃到鹽酥雞。
昨天的夢裡面,一開始我似乎是和家人一起乘著計程車,時間已經是晚上了,外面除了某些建築物中透出的燈光外只有一片漆黑。我坐在駕駛後方的位子,恍惚間知道我們迷路了。司機先生把車開上了一棟大樓的driveway,我聽到大人試著阻止他,可是司機先生很有把握的說現在大家都從後門進啦!比較安全。車子繞到大樓的後方,出現一排類似美國townhouse的景象,只不過每一間居然都是玻璃作的,情景好似未來世界一般。看仔細後,發現原來不是整個屋子,而是每戶人家前面(或者應該說後面)都有玻璃罩住的溫室庭院,裡面綠意盎然而生氣勃勃。沒有人說話,但是很明顯地司機也察覺了這並非我們的目的地,於是車子又繞了一圈回到馬路上。從大樓的另一側的玻璃窗望進去,可以看到有水晶燈和迴旋扶手樓梯的客廳內部。我還在驚嘆的同時猛然明白了原來我們是在台灣尋找著自己的家。街道突然變得明亮,雖然還是黑夜,四周的景色可以看清楚了。到處都是閃閃發光的玻璃大樓,我拚命想找出一點點熟悉的地標,可是觸目所及只有完全陌生的風景。我們只能繼續坐在計程車裡,在離家只有幾條街的路上繞來繞去...
其實房子早就賣掉了,現在就算回去也無家可歸。這些不知道算惡夢還是好夢,雖然每次都只是失望,總算是回了台灣。
離開台灣超過十二年了,也許是為了彌補無法回去的遺憾,我一直會做回台灣的夢。大部份的夢都很真實,場景通常是以前新店的家。不管夢中的劇情是小學的我參加夏令營、大學的我考試遲到、或是現在的我和同事開會,即使前一個場景還在野外,在紐約,一出了門或轉了個彎我就又回到的從前的家。奇怪的是那些從來沒去過我家,甚至沒去過台灣的我的同學和同事們,都一派輕鬆地在我家裡走來走去。夢中的我清楚地知道這是新店的家,雖然家裡的擺設有時候時空會錯亂;小學畢業前就淘汰的鞋櫃上方掛著高中時才買的鐘,新的置物櫃上擺的是舊的電視;但在那同時我也理所當然地認為外婆房間就是教室,媽媽房間就是辦公室,客廳變成了夏令營的大通舖。
我也會夢到在家附近的街道上走。好像是高中放學的路上,又好像是現在的我忽然間回了台灣;我從以前上學下車的車站往家的方向走,經過常去的金石堂,卻發現它變成了一家KTV。錯愕之餘想起巷子口的鹽酥雞攤,彷彿可以聞到香味地我慢慢前進,沿途張望著那些不再確定是否仍存在的道路和風景。遠遠地我見到了那熟悉的攤子,阿姨正把籃子遞給攤前的客人。我加快了腳步,眼前出現的是滿滿一攤的食物,我伸出手去拿夾子,迫不及待想重溫許久未嚐的美味,幾乎是我想到哪一樣,鹽酥雞、魷魚、豬血糕、甜不辣,那樣東西就會開始減少,等我的手碰到夾子的那一刻,攤子上已經什麼都不剩了。我抬起頭來看著阿姨,阿姨面無表情的臉又似乎隱隱透著歉意。我忽然間想起,其實這個攤子在我高中一年級的暑假結束就收掉了。
接下來的情節都大同小異,總是我走著走著看到了以前常常去的麵包店或小吃店或另一攤鹽酥雞,明明是生意興隆,我走進去後還四處逛了一圈,一旦決定了要買什麼,那樣東西總在我伸手出去後消失,或是拿到手才發現不是我要的。一個又一個回到台灣的夜晚,我始終沒有吃到鹽酥雞。
昨天的夢裡面,一開始我似乎是和家人一起乘著計程車,時間已經是晚上了,外面除了某些建築物中透出的燈光外只有一片漆黑。我坐在駕駛後方的位子,恍惚間知道我們迷路了。司機先生把車開上了一棟大樓的driveway,我聽到大人試著阻止他,可是司機先生很有把握的說現在大家都從後門進啦!比較安全。車子繞到大樓的後方,出現一排類似美國townhouse的景象,只不過每一間居然都是玻璃作的,情景好似未來世界一般。看仔細後,發現原來不是整個屋子,而是每戶人家前面(或者應該說後面)都有玻璃罩住的溫室庭院,裡面綠意盎然而生氣勃勃。沒有人說話,但是很明顯地司機也察覺了這並非我們的目的地,於是車子又繞了一圈回到馬路上。從大樓的另一側的玻璃窗望進去,可以看到有水晶燈和迴旋扶手樓梯的客廳內部。我還在驚嘆的同時猛然明白了原來我們是在台灣尋找著自己的家。街道突然變得明亮,雖然還是黑夜,四周的景色可以看清楚了。到處都是閃閃發光的玻璃大樓,我拚命想找出一點點熟悉的地標,可是觸目所及只有完全陌生的風景。我們只能繼續坐在計程車裡,在離家只有幾條街的路上繞來繞去...
其實房子早就賣掉了,現在就算回去也無家可歸。這些不知道算惡夢還是好夢,雖然每次都只是失望,總算是回了台灣。
February 9, 2009
輕功
輕功。李連杰說是有方法可以讓行動更加靈活輕盈,但他本人並未見過有人練到像武俠小說裡的地步。
想像會飛,是很多人類都有過的夢想吧!所以才發明了飛機,所以幻想中的動物也被加上了翅膀。漫畫裡街上的人看到了小叮噹的竹蜻蜓也似乎覺得理所當然,完全不會大驚小怪。相較之下,小說裡 的蜻蜓點水或草上飛已經是一種妥協。如果不能真正展翅翱翔,至少想像能跳得更高,跑得更快,水滸傳中的戴某人運起神行法一天能跑半個中國。古龍小說裡的配角都能左腳踏著右腳直沖上天,臥虎藏龍電影中的追逐當然也不符合物理學的情節。但在夢裡一切卻都合情合理地比現實還真。
一開始是小跑步,藉著衝力不由自主地跳起來,落下後腳下似乎有彈簧般再度彈起,然後失重地落下,再彈起,每一次落下後就彈得更高,完全失去了控制。我清楚地感覺到氣流的浮動,最初彈起時只比前面的人高過一個頭,再來可以看到屋簷,看得到屋頂,越過了屋頂,越過大樹的頂端,彷彿快要碰到藍藍的天。下墜的速度一次比一次快,我 的身體往下掉,心和胃卻還留在高高的空中,就像加長版的大怒神,可是我明明沒有坐過。興奮與刺激已經完全消失,我擔心自己再也停不下來,或者,彈力突然間中斷,而我會從彷彿可以望見地球另一端的高處重重落下。
也有輕鬆愉快的時刻。也是小跑步,然後輕輕地往前躍,身體彷彿放了幾天的氣球般在 空中停留了半秒後才遲疑地緩緩下降。趁著這餘裕腳在空氣中快划二下,身子便輕巧地向前滑去。下樓梯時〈總是在學校裡〉不願意一階階地走,一次想跨個二階三 階,卻發現身子下降和向前行的的速度剛好能讓我保持不碰觸地面地冉冉下行。上樓也一樣;用力地往上一撲,我便緩緩地上升,身子微微前頃,就能朝想要的方向 前進。感覺身子向上之力漸盡而尚有幾階才到,便把雙腳盡量縮起直到踏上地面。半懸在空氣中的身體減少了摩擦力,行動幾乎是隨心所欲。往往是擠在人群中上下 樓梯,雖然是飄飄然有如仙人,動作卻總不及身旁人迅速,爭強好勝之心只在起步間短暫湧現後即消褪,不是看破世情,只為那緩降速度阻止了我與他人一較長短。 夢裡享受這輕身功夫的似乎只我一人,身邊總是不斷有人匆匆而過,沒有人對我的瀟灑多看一眼,我自己也彷彿深以為然。
9/4/2007的舊文
想像會飛,是很多人類都有過的夢想吧!所以才發明了飛機,所以幻想中的動物也被加上了翅膀。漫畫裡街上的人看到了小叮噹的竹蜻蜓也似乎覺得理所當然,完全不會大驚小怪。相較之下,小說裡 的蜻蜓點水或草上飛已經是一種妥協。如果不能真正展翅翱翔,至少想像能跳得更高,跑得更快,水滸傳中的戴某人運起神行法一天能跑半個中國。古龍小說裡的配角都能左腳踏著右腳直沖上天,臥虎藏龍電影中的追逐當然也不符合物理學的情節。但在夢裡一切卻都合情合理地比現實還真。
一開始是小跑步,藉著衝力不由自主地跳起來,落下後腳下似乎有彈簧般再度彈起,然後失重地落下,再彈起,每一次落下後就彈得更高,完全失去了控制。我清楚地感覺到氣流的浮動,最初彈起時只比前面的人高過一個頭,再來可以看到屋簷,看得到屋頂,越過了屋頂,越過大樹的頂端,彷彿快要碰到藍藍的天。下墜的速度一次比一次快,我 的身體往下掉,心和胃卻還留在高高的空中,就像加長版的大怒神,可是我明明沒有坐過。興奮與刺激已經完全消失,我擔心自己再也停不下來,或者,彈力突然間中斷,而我會從彷彿可以望見地球另一端的高處重重落下。
也有輕鬆愉快的時刻。也是小跑步,然後輕輕地往前躍,身體彷彿放了幾天的氣球般在 空中停留了半秒後才遲疑地緩緩下降。趁著這餘裕腳在空氣中快划二下,身子便輕巧地向前滑去。下樓梯時〈總是在學校裡〉不願意一階階地走,一次想跨個二階三 階,卻發現身子下降和向前行的的速度剛好能讓我保持不碰觸地面地冉冉下行。上樓也一樣;用力地往上一撲,我便緩緩地上升,身子微微前頃,就能朝想要的方向 前進。感覺身子向上之力漸盡而尚有幾階才到,便把雙腳盡量縮起直到踏上地面。半懸在空氣中的身體減少了摩擦力,行動幾乎是隨心所欲。往往是擠在人群中上下 樓梯,雖然是飄飄然有如仙人,動作卻總不及身旁人迅速,爭強好勝之心只在起步間短暫湧現後即消褪,不是看破世情,只為那緩降速度阻止了我與他人一較長短。 夢裡享受這輕身功夫的似乎只我一人,身邊總是不斷有人匆匆而過,沒有人對我的瀟灑多看一眼,我自己也彷彿深以為然。
9/4/2007的舊文
February 8, 2009
模仿犯─宮部美幸
超長篇的推理小說。說是推理,但謎底並不在於解開兇手的身份,而著重於心態和人格的形成。故事開始沒多久已經揭露了兇手的身份,之後的篇幅就在描述事件經過及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
角色的建立無疑是這本小說一個很大的特點;宮部美幸不但透過描繪外表、行為、想法、態度讓中心人物變得生動立體,也在其他角色上花了不少力氣。主角們的形象非常鮮活,可是雖然幾乎每位配角的戲份都不少,給我的感覺還是就像臨時演員一般過場而已;我想應該是因為在書中描述的時間內,所有人的生活都只繞著這事件打轉,因此雖然每個人的背景性格都有交待,還是無法想像出這些人在跟這件案子無關的日常生活中是什麼模樣。
另一個感想是裡面以悲劇作結的角色好多,以致最後看到三對有希望的戀情時覺得好像是在彌補什麼一樣。每次讀到又有受害者死掉的地方就忍不住想這位女性作者在寫這些情節時到底是懷抱著什麼樣的心情呢?反而是兇手的結局不太有肉體上的痛苦,是把重點放在心理上的崩潰和贖罪吧!不過對壞人的結局,我個人還是偏向以眼還眼的實際報應。其實在看到小說的後半部時,我一直想到Alice Sebold的Lovely Bones,悲劇發生後受害者身旁的人要抱著怎樣的態度繼續生活?即使我同意個人的心靈解脫很重要,也無須把復仇當做人生目標,但還是很難想像有人可以完全放下而不在乎兇手下場。
這是我的第一部宮部美幸。雖然好看,我想它不會是我最喜歡的小說之一,不過還是很想讀讀看她的其他作品。
我買的是上下冊的套書,很想知道其他人都怎麼處理附送的那本notebook...
角色的建立無疑是這本小說一個很大的特點;宮部美幸不但透過描繪外表、行為、想法、態度讓中心人物變得生動立體,也在其他角色上花了不少力氣。主角們的形象非常鮮活,可是雖然幾乎每位配角的戲份都不少,給我的感覺還是就像臨時演員一般過場而已;我想應該是因為在書中描述的時間內,所有人的生活都只繞著這事件打轉,因此雖然每個人的背景性格都有交待,還是無法想像出這些人在跟這件案子無關的日常生活中是什麼模樣。
另一個感想是裡面以悲劇作結的角色好多,以致最後看到三對有希望的戀情時覺得好像是在彌補什麼一樣。每次讀到又有受害者死掉的地方就忍不住想這位女性作者在寫這些情節時到底是懷抱著什麼樣的心情呢?反而是兇手的結局不太有肉體上的痛苦,是把重點放在心理上的崩潰和贖罪吧!不過對壞人的結局,我個人還是偏向以眼還眼的實際報應。其實在看到小說的後半部時,我一直想到Alice Sebold的Lovely Bones,悲劇發生後受害者身旁的人要抱著怎樣的態度繼續生活?即使我同意個人的心靈解脫很重要,也無須把復仇當做人生目標,但還是很難想像有人可以完全放下而不在乎兇手下場。
這是我的第一部宮部美幸。雖然好看,我想它不會是我最喜歡的小說之一,不過還是很想讀讀看她的其他作品。
我買的是上下冊的套書,很想知道其他人都怎麼處理附送的那本notebook...
February 5, 2009
是花還是佛?
第一次看到自己英文名字的中文翻譯其實有點失望。
當我表妹幫我取這個名字時,我還不知道它其實是英文中的超級菜市場名, 也不知道她大方地將這個據說是她從小渴望已久的名字忍痛割愛的原因其實是當時電視上有個胖胖的Jennifer讓家人們容易想到我。 當年還未滿十歲的我心滿意足地接受了加冕, 瘋狂愛上了自己新名字, 沒事就練習著發音, 以致高中時同學說我唸自己名字時的英文發音最好聽。 (也不知是褒是貶)
話說第一次看到「珍妮佛」時我的感想是,什麼!這三個字根本就無法表現出Jennifer的氣質吧! 誰會用「佛」當名字啊!(沒想到十年後哈利波特紅遍全球. . .) 後來又在翻譯小說裡看到了「詹妮佛」, (似乎較早的翻譯傾向是以中文姓氏當開頭第一字為標準)。天哪!這三個字更是硬梆梆地正氣凜然,我眼前不禁浮現自己穿著深灰道袍挽髻執拂的模樣。就在我對自己形象與名號不符,差點迷失在錯亂的自我意識中時,我接觸了所謂的粵語文化,發現廣東話人的報紙上不但有許多非得用廣東話發音才能懂的中文字外,還把我美麗的英文名翻譯成了珍─妮─花─
真是天真活潑又可愛啊!馬上讓我聯想到周星星電影裡的石榴姐,或是很久以前香港搞笑鬼片裡的吳君如。再說,身為一個台灣人,有誰能不把珍妮花和三八阿花連在一起呢?但是,我?三八阿花?未免也太不留形象了吧!於是為了決定一個最適合自己的中文譯名,我陷入了長考。
也許第一個問題應該是有什麼機會需要用到中文譯名吧!誠實地說,這種機會還真不多。在美國,唯一有這種機會的大概只有中國園遊會中吸引外國人的毛筆字攤位, 或觀光景點附近賺遊客錢的花(畫)筆字攤。會光顧的除了想孩子繼續傳承中華文化的父母外,就只有看不懂中文的阿斗仔了吧!有一些花(畫)筆攤的老板真的畫 得很好,但是某些 (而且碰上的機率還不低) 老板寫出來的字簡直讓經過的我倒吸一口冷氣。再轉頭看到攤前一臉新奇加期盼阿斗仔,真想上去拍拍他們的肩膀,告訴他二條街外的那一攤技術好多了。
好啦我承認,我真正開始思考「是花還是佛?」這個哲學命題其實是從有了開部落格的念頭起。將自我赤裸裸地暴露在公眾面前需要聚集多大的勇氣啊!既然生命中沒有使用過中文翻譯的英文名,不如就把它視為翻過新的一葉(turn a new leaf) 的開關吧!於是問題回到了原點,到底我是無欲無求的佛還是天真又三八的花呢?
有時候只要想得夠久夠用力,真理是會自動現身的。就在寫這篇 文章的過程中,我的心思不斷地飄向像是下星期聚會要吃哪家餐廳呢?現在該來一顆巧克力還是汽水糖好?前幾天買的書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寄到?星期六要不要去逛百貨?等等有欲也有求的念頭。至於花,雖然我早在求學時代就已領悟自己成熟內斂的本性,不可否認我的外在仍然時常不受控制地表現地像一朵天真又三八的花, 例子包括去Dinsey World時每天興奮地睡不著,年紀一把看到偶像時仍然兩眼放光矜持全失,被自己年輕許多的人教訓人生其實是黑暗的等等不勝枚舉。
至此真相大白,水已落石已出。我是珍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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