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6, 2009

當一天的和尚,撞一天的鐘 〈二〉

本來寫第一篇是為了安慰鼓勵自己,可是經過了幾天不好的餘味還是消散不去;不僅如此,我擔心,也有點害怕明天辦公室裡會有劍拔弩張的氣氛。

是我是個太好的演員了嗎?還是對方的演技〈或臉皮厚的程度〉才真正是出神入化?我自覺已經盡量表達對某些事情的不滿,雖然基於中國傳統美德,我就是無法正面與長輩起衝突,也不願在言語上有失禮之處,但是幾次想據理力爭時我都可以感覺到臉頰的溫度升高到要冒火的地步,相信對方沒有理由看不到。如果白目辦事的能力有他「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大法十分之一的功力就好了。

我承認,這一年來因為抱著隨時想離開的心態我都是得過且過,生氣的時候在msn上敲幾下,在吃飯的時候毒舌兩句,事情還是盡量做的好好的。身為program裡最資深的一個,我看著它從以前快樂融洽逐步走到今天的士氣低落,不是不感慨的。也因為在這兒待了這麼久,我總有份脫不下的責任感,即使同意改變的最好方法也許是放手讓事情糟一次,我還是做不到。

我想這也是中國人和美國人的另一個差別吧!就像以前有人把車子停在我們的停車位上,管理員給的唯一建議就是叫拖吊車,但對從小教育著要敦親睦鄰的我們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為了停車位就要冒著得罪住在隔壁的人嗎?別說害怕被報復,就是以後見了面也會不好意思,更何況敵明我暗。還是美國人的鐵面無私也伴隨著冷靜理智,明知造成他人不便仍能微笑點頭說早安?若真如此我的疑問也得以解答。

其實我真的想說的是,可是這對既不想逆來順受又尚未體會「皮笑肉不笑」大法的年輕ABC不太公平。不只是滿嘴理想一天到晚開小差的白目,或是什麼都不做還引以為傲的假仙,還有不出聲的我。雖然站在同一陣線,上戰場的都是他,即使我主張打和平牌,不可否認見到出現衝突時我其實是暗自竊喜的;希望再渺茫,至少白目應該知道他的行為處事並不令人心悅誠服。但是這樣做的我是自私的吧!只躲在火線後的我是有心機的吧!以敬老當作藉口的我真的是因為知道抗議無用而粉飾太平,還是因為害怕影響推薦信才保持沉默?

我知道自己已經不是天真而充滿熱情的無邪少女了。友情,親情可能都靠不住,更何況是利益為優先的職場?但是我也不會為了一己之私而不擇手段;我沒有成就梟雄,六親不認的氣魄。我無法否認自己想全身而退的心,又不願意背負卑鄙的名,最好的方法也許是試著溫和地表達與ABC相同的立場。但是這種事,真的有所謂「最好的辦法」嗎?

「在」v.s.「再」

在網路上看到一篇討論「的得地」的文章,有謠言說中文不再講究「的得地」的分別,也就是說,以後「春天的花開得如晚霞般地燦爛」也可以寫成「春天地花開的如晚霞般得燦爛」,或「春天得花開地如晚霞般的燦爛」了嗎?

以過去十年間中文沒落的程度,其實就算這件事真的發生了我也不該太驚訝,畢竟如果有人願意完整地打出「的」、「得」、或「地」,而非以注音文「ㄉ」代替,已經稱得上有網路禮儀了。聽說這都是電腦和網路帶來的副作用,因為21世紀的不可抗拒的潮流,打字幾乎全面取代手寫文字。不管是e-mail,寫報告,聊天,部落格,筆劃順序不再重要,只要注音能拼出來,不用再擔心「贏」的下面到底是月凡貝還是凡貝月,也無須再背頌「橫戌戍點戊中空」這種古時候的話。我很好奇,現在學生國文考試的時候注音應該是一級棒吧!參加國語文競賽字音字形比賽的選手實力也都變堅強的話,其實也算正向演化。不過我又想到,小時候聽人感慨說六年級的我們這一代雙手的靈敏度比上一代差很多,因為有了自動削鉛筆機,不再需要用小刀削鉛筆,後來又有了自動鉛筆和電動削鉛筆機,連用轉把手都免了。以此類推,七年級以後的會不會因為連字都不用手寫而更加退化呢?還是因為打字和打電動反而促進十指靈活,結果只剩夾在中間的我們成為最笨拙的一代?

﹝這篇文章還沒寫完就在Yahoo奇摩看到有學生因為只看過媽媽切好的芭樂而不知芭樂有籽,另一個女孩子連吃乾麵也不懂自己拌,身為六年級的我可以安心了。﹞

我想說的是,高中的時候,當我就「的」還是「得」的問題請教國文老師,而親愛的國文老師回答,「現在不用分得那麼清楚了。」的那瞬間,我的確錯愕地愣住了半秒。我必須承認有一半原因是基於小報告打不成﹝身為小老師,當然要善盡職責提醒老師同學們常犯的錯誤﹞,但另一半則絕對是對人們不再講究中文的失望。

當然我並不是對老師失望;身為理組班的導師,老師在對國學的熱愛和對我們的關心之間拿捏平穩;他一面用相關的奇聞異誌來增加學生對國文的興趣,一面冷靜地分析花時間在背文章上還不如多算幾題數學對聯考的幫助比較大;聊齋看得不耐煩,金庸倪匡也是好的。老師不期望我們下筆如行雲流水,但是不輕易打超過八十分的嚴格標準讓我每次發回作文時都萬分期待。對身在理組卻只想沉浸在「與元微之書」流淚的我來說,國文課是我在被數學物理化學夾殺下的小小喘息縫隙。

只是這種漠然給了我個不大不小的打擊,尤其是看到大家對英文中的adverb和adjective注重的程度,更感覺悲哀。

離開高中已經好久好久,到了異鄉更只能把精力都放在我曾經痛恨的英文上,直到我發現了youtube,直到我開始在網路上看中文的討論與文章,我那黯淡已久的機車神經又再次被狠狠撥動!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居然分不清「在」和「再」呢?有異於「的得地」的主要分別在於詞性的不同,「在」和「再」根本就有不同的意義啊!而且還是最基本,再日常生活不過的用法。唸到像「下次聚會在去吧!」或是「自由自再的飛舞」這種句子真讓我有怒吼的衝動。我知道,是因為注音輸入法又懶得換字嘛!根本就不是藉口好嗎!錯字在所難免,但是長期看慣了以後真的會混淆,我們的教育難道還能更糟糕嗎?

寫完以後發現這篇文章一點也沒有建設性,完全只是在碎碎唸而已...